在2023年9月15日,由深交所发布公告,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家电)及其原一致行动人魏士杰发生了公开谴责的处分。
根据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TCL家电在收购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的过程中,除自行参加司法拍卖、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奥马电器股票外,还与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融泽)、魏士杰签订协议,约定共同收购奥马电器。魏士杰实际通过其本人证券账户及其控制的其他账户在二级市场买入奥马电器股票,筹资由他人参与奥马电器股份司法拍卖。TCL家电与中新融泽、魏士杰共同对奥马电器进行收购,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TCL家电与中新融泽、魏士杰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TCL家电对外披露了与中新融泽一致行动关系,但未披露与魏士杰的一致行动关系。
在收购奥马电器的过程中,TCL家电、魏士杰及中新融泽仅披露了TCL家电及中新融泽的持股变动情况,在上述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5%及每增加5%、1%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在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30%时,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
TCL家电、魏士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2.1条、第11.8.1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1.2条、第4.1.2条的规定。因此,深交所决定对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及魏士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此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